上海引进人才落户配偶要什么条件
-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09:21
- 作者:上海落户知沪宝服务中心

在上海通过 引进人才 落户时,配偶可以 随迁落户,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。以下是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:
一、配偶随迁落户的基本条件
1. 主申请人条件
- 主申请人需通过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成功落户(如重点机构人才、高新技术企业员工、博士、高级职称等)。
- 主申请人需在 提交落户申请时 已结婚(结婚登记需在落户申请前完成,不能后补)。
2. 配偶随迁条件
(1) 一般情况(配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)
- 在上海有工作(需提供劳动合同、社保和个税记录)。
- 在上海无工作,但需提供 失业证明 或 无业承诺书(部分区要求配偶年龄不超过退休年龄)。
(2) 特殊情况(配偶可不提供工作证明)
- 主申请人属于 高层次人才(如博士、高级职称、省部级奖项获得者等),配偶可无工作直接随迁。
- 配偶为 残疾人、重大疾病患者 等特殊情况,可能放宽要求。
二、所需材料
配偶随迁需提交以下材料(具体以人才中心要求为准):
1. 身份证明
- 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(原件+复印件)。
- 结婚证(需在落户申请前领证,不能后补)。
2. 工作证明(如适用)
- 劳动合同(上海单位)。
- 近6个月上海社保和个税记录(需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)。
3. 无业证明(如适用)
- 户籍地 失业证 或 无业承诺书(需签字并按手印)。
- 部分区要求提供 社保断缴证明(如外地原单位停保记录)。
4.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
- 残疾证、医院证明(如适用)。
- 高层次人才证明(如主申请人是博士、高级职称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