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人才引进配偶随迁条件
- 发布时间:2025-04-17 10:45
- 作者:上海落户知沪宝服务中心

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,人才引进配偶随迁的条件与主调人的资质、配偶自身情况密切相关。以下是2025年最新要求和操作细则:
一、基本条件
1. 主调人要求
- 主申请人需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渠道落户(如重点机构人才、高层次人才、科创人才等),且已获得落户批复。
- 主申请人需在提出落户申请时同步申报配偶随迁(落户后补办配偶随迁极难)。
2. 配偶要求
| 类别 | 具体条件 |
|-|--|
| 婚姻状况 | 需为合法配偶(结婚登记满1年及以上),离异、再婚需提供完整婚史证明材料。 |
| 年龄限制 | 男性≤60周岁,女性≤50周岁(女干部≤55周岁),距退休至少5年(隐性要求)。 |
| 就业要求 | 原则上需在沪就业(提供劳动合同+社保),失业需提供待业证明。 |
| 计生要求 |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(2016年前出生的二胎需提供准生证)。 |
二、重点情形分类说明
1. 配偶有上海工作
- 需提供:
- 在沪劳动合同(剩余期限≥2年)
- 上海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(无基数要求,但需连续缴纳)
-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2. 配偶无上海工作
-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- 主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(如博士学历、正高职称、省部级奖项获得者)
- 配偶因健康原因无法工作(需三甲医院证明)
- 配偶已退休但未超龄(需提供退休证+养老金证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