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人收养外地孩子如何落户
- 发布时间:2025-06-16 09:18
- 作者:上海落户知沪宝服务中心

在上海,本地居民收养外地孩子并为其办理落户,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《上海市户籍管理办法》等规定。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:
一、收养关系合法化(前置条件)
1. 符合收养条件
- 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,无子女(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可放宽)。
- 被收养人需未满14周岁(特殊情况如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放宽)。
- 需通过民政部门办理《收养登记证》(需提供收养协议、身份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)。
2. 排除情形
- 收养人已有子女(不符合独生子女政策)。
- 事实收养但未办理合法手续(2021年后不再认可“事实收养”)。
二、落户申请流程
1. 办理《收养登记证》
- 步骤:向上海市或区民政局提交申请,通过审核后领取《收养登记证》。
- 材料:
- 收养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(单身需单身声明)。
- 被收养人出生证明、生父母同意送养书面声明(若为弃婴需派出所报案证明)。
- 收养人无子女证明、健康检查证明、经济能力证明(如收入流水)。
2. 申请户口迁移
- 适用情形:
- 被收养人原户籍在外地,需将户口迁入上海收养人家庭户。
- 步骤:
1. 提交申请:向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:
- 《收养登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- 收养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房产证(或租赁备案)。
- 被收养人原户籍地户口本、出生证明。
2. 审批:派出所初审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(约15-30个工作日)。
3. 落户:获批后,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到原籍办理迁出,再回沪落户。
3. 特殊情况处理
-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儿童:需提供福利机构出具的送养证明。
- 涉外收养:需通过中国收养中心办理,并额外提供涉外收养公证文件。
三、关键注意事项
1. 时间限制
- 收养手续需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完成,且被收养人年龄越小(尤其未满14周岁),审批越容易。
2. 材料真实性
- 若提供虚假材料(如伪造出生证明),将取消落户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3. 房产要求
- 上海户籍收养人需有合法住房(自有或租赁备案),集体户口通常无法办理。
4. 政策变动
- 2023年后,上海对收养落户审核趋严,需确保所有材料符合最新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