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收养外地孩子落户政策
- 发布时间:2025-06-18 09:22
- 作者:上海落户知沪宝服务中心

根据2025年上海市最新政策,上海户籍居民收养外地孩子并办理落户需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及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。以下是具体政策及办理流程:
一、收养外地孩子的落户条件
1. 合法收养关系
- 收养人需年满 30周岁,无子女(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可放宽)。
- 依法办理 《收养登记证》(需通过民政部门登记)。
- 被收养人需 未满14周岁(特殊情况如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放宽)。
2. 落户要求
- 共同居住满5年:收养后需与被收养人在上海共同生活满5年,并提供居住证明(如学籍、医疗记录等)。
-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(如收养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)。
- 上海户籍收养人需有合法住房(自有房产或长期租赁备案)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办理《收养登记证》
- 材料:
- 收养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证明(如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)。
- 被收养人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如为弃婴需公安机关出具的 报案证明)。
- 收养人无子女证明、收入证明、健康检查证明等。
- 流程:
- 向 上海市民政局或区民政局 提交申请。
- 审核通过后领取 《收养登记证》。
2. 申请落户
- 材料:
- 《收养登记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- 收养人户口本、房产证(或租赁备案)。
- 被收养人原户籍证明(如外地户口本)。
- 5年共同生活证明(如学校就读证明、医疗记录、居委会证明等)。
- 流程:
1. 向 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提交申请。
2. 派出所初审后报 区公安分局审批(约15-30个工作日)。
3. 审批通过后,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1. 收养弃婴
- 需提供 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报案记录 及 福利院收养证明。
- 需进行 DNA比对(防止拐卖儿童)。
2. 继子女或重组家庭
- 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落户,需随亲生父母 夫妻投靠落户 时一并申请。
- 需证明 抚养权归属(如法院判决书或公证协议)。
3. 收养成年子女
- 一般无法落户,除非符合 支内、知青子女回沪政策(如未婚、未就业且年龄≤25岁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房产要求:
- 落户需 家庭户(社区公共户不能办理投靠落户)。
- 若房产为共有产权,需 所有产权人同意。
2. 时间限制:
- 收养后需 满5年 才能申请落户。
3. 政策变动:
- 2025年后审核趋严,需确保材料真实,否则可能被拒并影响信用记录。
五、总结
- 合法收养 + 5年共同居住 是核心条件。
- 需提前办理《收养登记证》,并准备充分的居住证明。
- 建议咨询户籍派出所或民政局,确保符合最新政策。
如需更详细的材料清单或办理指导,可提供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!